南投縣102年度國小代代傳說—母語(閩、客、原)講古比賽
南投縣102年度國小代代傳說—母語(閩、客、原)講古比賽實施計畫
一、依據:
(一)教育部頒布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
(二)教育部97年7月1日台國(二)字第09700984987C號令修正「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推動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要點」。
(三)本縣推動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長程計畫。
二、目的:
為響應221世界母語日的精神,深耕對在地母語文化的認識與傳承,並鼓勵家庭親子互動說母語,以增進學童母語表達能力。
三、主辦單位:南投縣政府教育處
四、承辦單位:南投縣德興國民小學。
五、參加對象:
(一)凡就讀本縣公私立國民小學學生皆可參加。
(二)分組比賽:語言分為閩語、客語、原住民語三大類,各類分高、低年級二組。高年級組〈4至6年級〉,低年級〈1至3年級〉,親子組〈一個成人與一個小孩〉。每校各組最多二名參加,各組參賽報名人數若超過三十名,將拆分兩組比賽。
六、比賽規則:
(一)比賽題材:以南投縣各鄉鎮特有的地理、風土、人情、文化、歷史或民間軼事等為比賽內容,可自訂題目。
(二)比賽形式:以敘說故事方式呈現,道具配件不予計分。
(三)比賽時間:
比賽時間為3至4分鐘。不足3分鐘,每半分鐘扣1分,不足半分鐘以半分鐘計。3分鐘按鈴一聲,4分鐘按鈴二聲,強制下台。
七、比賽日期及地點:
(一)比賽日期:102年11月16日(星期六)上午8:30起。
(二)比賽地點:南投縣德興國民小學。
八、報名方式及日期:
(一)報名方式:採網路報名請上教育處公務填報區完成報名作業。若有疑問請洽德興國小教務處,電話:2359050。
(二)報名日期:102年10月9日起至10月23日止。
九、抽籤日期:102年10月28日(星期一)上午十時抽籤(不另行通知,如不克前來由承辦學校代抽,抽籤結果公告於縣網及德興國民小學網頁--公佈參賽員出場序號)。
十、評分標準:
(一)語音45% (二)故事內容45% (三)儀態10%
十一、獎勵辦法:
(一)錄取第一名一名,第二名二名,第三名三名,優勝若干名,學生部份由縣府頒發獎狀以資鼓勵。
(二)獲第一名之指導教師核予嘉獎乙次,第二、三名及優勝之指導老師均頒發獎狀給予獎勵。
十二、凡參加本比賽活動人員,活動期間給予公(差)假登記。
十三、辦理本活動之工作有功人員,依本縣教育人員獎勵標準規定核予獎勵。
十四、比賽時,依號次叫號,叫號三次未到場者,以棄權論。
十五、其他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十六、經費概算:略
十七、預期成效:
(一)響應世界母語日精神並增進對在地母語文化的認同。
(二)激發各校師生及家長對南投縣各鄉鎮的文化傳承使命感及文化之美的體驗。
(三)從比賽活動中,認識本土文化,提升口語表達及欣賞本土藝術的能力。
十八、本實施計畫經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一、依據:
(一)教育部頒布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
(二)教育部97年7月1日台國(二)字第09700984987C號令修正「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推動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要點」。
(三)本縣推動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長程計畫。
二、目的:
為響應221世界母語日的精神,深耕對在地母語文化的認識與傳承,並鼓勵家庭親子互動說母語,以增進學童母語表達能力。
三、主辦單位:南投縣政府教育處
四、承辦單位:南投縣德興國民小學。
五、參加對象:
(一)凡就讀本縣公私立國民小學學生皆可參加。
(二)分組比賽:語言分為閩語、客語、原住民語三大類,各類分高、低年級二組。高年級組〈4至6年級〉,低年級〈1至3年級〉,親子組〈一個成人與一個小孩〉。每校各組最多二名參加,各組參賽報名人數若超過三十名,將拆分兩組比賽。
六、比賽規則:
(一)比賽題材:以南投縣各鄉鎮特有的地理、風土、人情、文化、歷史或民間軼事等為比賽內容,可自訂題目。
(二)比賽形式:以敘說故事方式呈現,道具配件不予計分。
(三)比賽時間:
比賽時間為3至4分鐘。不足3分鐘,每半分鐘扣1分,不足半分鐘以半分鐘計。3分鐘按鈴一聲,4分鐘按鈴二聲,強制下台。
七、比賽日期及地點:
(一)比賽日期:102年11月16日(星期六)上午8:30起。
(二)比賽地點:南投縣德興國民小學。
八、報名方式及日期:
(一)報名方式:採網路報名請上教育處公務填報區完成報名作業。若有疑問請洽德興國小教務處,電話:2359050。
(二)報名日期:102年10月9日起至10月23日止。
九、抽籤日期:102年10月28日(星期一)上午十時抽籤(不另行通知,如不克前來由承辦學校代抽,抽籤結果公告於縣網及德興國民小學網頁--公佈參賽員出場序號)。
十、評分標準:
(一)語音45% (二)故事內容45% (三)儀態10%
十一、獎勵辦法:
(一)錄取第一名一名,第二名二名,第三名三名,優勝若干名,學生部份由縣府頒發獎狀以資鼓勵。
(二)獲第一名之指導教師核予嘉獎乙次,第二、三名及優勝之指導老師均頒發獎狀給予獎勵。
十二、凡參加本比賽活動人員,活動期間給予公(差)假登記。
十三、辦理本活動之工作有功人員,依本縣教育人員獎勵標準規定核予獎勵。
十四、比賽時,依號次叫號,叫號三次未到場者,以棄權論。
十五、其他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十六、經費概算:略
十七、預期成效:
(一)響應世界母語日精神並增進對在地母語文化的認同。
(二)激發各校師生及家長對南投縣各鄉鎮的文化傳承使命感及文化之美的體驗。
(三)從比賽活動中,認識本土文化,提升口語表達及欣賞本土藝術的能力。
十八、本實施計畫經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