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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興校園

本縣103學年度國民中學學區劃分表

一、依據本府72年3月21日投府教國字第24388號函頒「本縣防止國民中學學生越區就讀實施要點」之規定辦理。
二、各國民小學應造具應屆畢業生名冊(含畢業前戶籍異動之學生)函送該校核定學區之國民中學,以便辦理通知入學。
三、入學新生如因遷徙、戶籍異動而轉入新設籍地時,應先向通知入學之國民中學申請改分發,經查核確有遷徙事實,並報府核准副知該生設籍地之國民中學後始得受理就讀(由外縣市轉入或轉出者逕向新戶籍地學區國中報到)。
四、另縣立旭光高級中學為本縣公佈103學年度新生入學超額管制學校,其分發作業另依本府訂定「南投縣國民中學新生分發作業要點」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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