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縣104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簡章
旨揭簡章報名資格除原各公私立國民小學2年級具資賦優異特質之學生,本(104)年另增各公私立國民小學4年級具資賦優異特質之學生。
資優生鑑定簡章.doc